河南:城乡居民养老险养老金调整 每月福利增加近10亿
1月29日,记者从河南省人社厅获悉,今年河南全省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将实现省级管理,同时,此类保险缴费标准提升为200元,自2019年1月起,全省每月财政增发福利近10亿。
据悉,河南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要求,做好民生保障工作,增进民生福祉,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省人社厅、省财政厅联合印发了《河南省关于建立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确定和基础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关于提高全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的通知》。
截止2018年底,河南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5082.46万人,参保率98.8%,位居全国第一,全年此项养老金发放193.35亿元。
河南省人社厅副厅长李海龙表示,全省将在中央确定的基础养老的金最低标准上,依据当地经济、可支配收入、财力、、职工基本养老调整情况、物价上涨等因素,提高城乡居民养老金,着力倾向65岁以上的老人。
据副厅长李海龙介绍,此次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最低缴费档次标准从100元提高到200元,其它档次标准不变。同时贫困人员和重度残疾人等缴费困难群体保留每人每年100元的最低缴费档次和不低于30元的政府缴费补贴。
2019年1月1日起实施,河南将执行最新的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最低标标准,全省1512.8万名符合条件的老年城乡居民,每人每月平均最低养老标准由98元增加到103元。其中,郑州市已达到了每人每月195元。
目前,城乡养老事业存在保障水平低、待遇确定和正常调整机制未健全、缴费激励约束机制不强等问题。对此,省人社厅农村社会保险处处长李冰表示,河南已着手建立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
据李冰介绍,此次《实施意见》中明确提出,今后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将在分配原则、统筹标准、标准申报、倾斜机制中不断调整中,让政府责任更加凸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