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卫生健康委提示之九: 孕产妇防护知识

2020-02-11 09:44:34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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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孕妇是否需要戴口罩?

  正确佩戴口罩是减少呼吸道传染病传播的有效方式。担心戴上口罩后影响胎儿的氧气供应,实际上没有医学证据。

  2.孕妇是否可以外出?

  疫情流行期间,孕妇应尽量减少外出。如需外出,需做好个人防护。

  3.孕产妇居家应注意什么?

  (1)保持居室空气清新,温度适宜,适时开窗.避免过冷或过热。

  (2)孕产妇的毛中、浴中、餐具、寝具等生活用品单独使用,避免交叉感染。

  (3)注意保持手部卫生。饭前便后,用洗手液或肥皂和流动水洗手,或者使用含酒精成分的免洗洗手液;不确定手是否清洁时,避免用手接触口眼、鼻;打喷嚏或咳嗽时,用纸巾遮住口鼻。

  (4)尽量避免亲朋好友探视。

  (5)产妇要注意个人卫生,喂奶前要洗净双手。

  (6)保持营养均衡,清淡饮食,避免过度进食,做好体重控制。生活规律,睡眠充足,多饮水,适当运动,保持良好心态,增强自身抵抗力。

  4.如何做好自我健康监测与管理?

  (1)做好自我健康监测。注意每日测量体温、体重变化,有无呼吸道感染症状,定期监测胎动。

  (2)孕早期孕妇,如果B超已确认官内孕,出现轻微腹疼或少量流血,可自行在家休息观察;如果持续少量出血或反复不规则少量流血,应及时到医院就诊。

  (3)在疫情高发期间,怀孕28周以内的孕妇如无特殊情况可与产科医师协商适当延后产检时间,自行居家监测胎儿宫内情况(胎动)。孕期出现异常情况(头痛、视物不清、心慌气短、血压升高、阴道出血或流液、常腹痛、胎动异常等)或有分娩征兆时,应及时就医。

  (4)孕妇出现鼻塞、咽部不适等轻症时,如果14天内没有疫情高发地区旅行史、居住史或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者密切接触史,无发热,可居家观察充分休息,每日监测体温并自行观察症状轻重变化。

  (5)如果孕产妇14天内有疫情高发地区旅行史、居住史,或与确诊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患者有密切接触史,根据要求居家或指定场所进行医学观察,孕妇观察期间需同时密切关注自身症状及监测胎动。如出现可疑症状(包括发热、咳嗽、咽痛、胸闷、呼吸困难、乏力、恶心呕吐、腹泻、结膜炎、肌肉酸痛等),不要惊慌,立即与社区管理人员或医学观察工作人员联系,准确告知自身健康状况,及时就医。

  5.去医院产检时,应注意什么?

  到医院产检,必须做好孕妇自我防护,尽量缩短在医院的滞留时间。

  6.外出就医注意事项有哪些?

  (1)如非产检就医,应就近到能满足需求的门诊量较少的医疗机构;优先做必需的、急需的医疗检査;就诊前做好预约和准备,熟悉医院科室布局和产检步骤流程,尽可能减少就诊时间。产检则选择建档医院,注意做好防护。

  (2)前往医院的路上和医院内,要注意防寒保暖,避免感冒;孕产妇与陪同家属均应该全程佩戴医用外科口罩或N95口罩;可随身携带免洗洗手液或消毒湿巾,保持手卫生;在路上和医院时,人与人之间尽可能保持距离(至少1米)。

  (3)外出就医应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可选择乘坐出租车或自驾车,必要时打开车窗,便于车内空气流通。

  (4)接触医院门把手、门帘、医生白大衣等医院物品后,尽量使用手部消毒液,如果不能及时手部消毒,不要接触口、眼、鼻。

  (5)外出回家后应妥善处理口罩,更换衣物洗手,清洗面部、五官等暴露部位。外出衣物应尽快清洗消毒,外套置于空气流通处。

  (6)如有发热,建议先去发热门诊进行排查并听从医生建议认真如实地完成包括接触史在内的流行病学调查,以助医生尽快做出诊断,以免延误病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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