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大病救治覆盖全部农村贫困人口
从国家卫生计生委召开的专题新闻发布会上获悉,为助力健康扶贫工程、加快脱贫攻坚,我国各地推动建立健全农村贫困人口大病兜底保障机制,形成了统筹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健康扶贫补充保险等各具特色的保障措施,切实减轻了农村贫困人口医疗费用负担。到2020年,贫困地区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农村贫困人口大病得到及时有效救治保障。
对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靶向治疗”。我国2016年启动健康扶贫工程,一年来,全国新农合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报销比例已经提高5%以上。为加强保障网建设,在地方层面,四川省从中央和省级财政基本医保新增补助资金中,按照农村参保人数和人均10元的标准,在城乡居民基本医保(新农合)基金中专门设立专项经费,对贫困患者县域内住院治疗政策范围内的医疗费用予以全额报销,2016年四川省贫困患者住院费用实际报销比例达到93%。
治穷先要治病,罹患大病的医疗费用支出是导致因病致贫的主要原因。采用医疗财政兜底、分类救治的做法,能有效防止疾病拖垮困难群众。安徽省在倾斜基本医保政策的基础上,设定“351”兜底保障线,农村贫困人口在县域、市域、省域内医疗机构就诊,个人年度累计自付费用分别不超过0.3万元、0.5万元和1万元,剩余合规医药费用全部由政府兜底,安徽省2016年贫困患者住院费用实际报销比例达到85%。
为了破解因病致贫痼疾,多地还探索医疗商业补充保险模式提高医疗费用报销比例。江西省以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为农村贫困人口购买每人每年90元的健康扶贫补充保险,经城乡居民医保(新农合)、大病保险补偿后,剩余部分由健康扶贫补充保险再补偿90%。
国家卫计委财务司副司长刘魁介绍,下一步,我国将按照《关于实施健康扶贫工程的指导意见》的要求,采取有效措施提升农村贫困人口医疗保障水平,到2020年,贫困地区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农村贫困人口大病得到及时有效救治保障,个人就医费用负担大幅减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