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代表王咏红: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收入 建议不纳入绩效工资总量
江苏的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一直走在全国前列。据统计,到2016年底,全省90%的乡镇卫生院和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开展签约服务工作,累计签约890万户、2524万人。
如何更好激励家庭医生积极投身到签约服务中去,切实提高服务质量呢?全国人大代表、省卫计委主任王咏红在本次全国人代会上提交建议,希望人社部门尽快明确将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收入不纳入绩效工资总量范围。
王咏红在建议中表示,从总体上看,我国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取得了一定进展,但在政策制度安排上还缺乏有效的支撑,存在着不少困难和问题。特别是去年国家7部委联合出台的《指导意见》明确,将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费收入纳入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绩效工资总量管理,不能体现多劳多得、优绩优酬,基层医生缺乏多服务、优服务的动力,参与签约服务积极性不高。此外,国家7部委文件明确要求,2017年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覆盖率达到30%以上,其中重点人群签约服务覆盖率达到60%以上;到2020年,力争将签约服务扩大到全人群,基本实现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全覆盖,工作任务艰巨。
如何保证全科医生尽职尽责地为公民健康“守好门”?王咏红认为,通过开展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可以拓展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收入来源,激发基层医生依靠技术和服务来增加合理收入,提升职业信心和职业荣誉感。这就需要突破现有的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政策。如浙江等地已在政策上明确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费收入不纳入基层绩效工资总量,此举有力地促进了工作开展。
王咏红建议:国家层面进一步加大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薪酬制度改革力度,人社部门尽快明确将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收入不纳入绩效工资总量范围,以鼓励基层医务人员开展签约服务,并调动上级医疗机构医生下基层服务的积极性。同时,充分发挥医保对签约服务的引导作用,动态调整医保对基层的资金补偿分配额度和补偿项目范围,提高签约群众的补偿比例和年度限额,调动签约双方积极性,引导群众签约和基层首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