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将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兜底"治疗
近年来,频发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伤人、“闯祸”事件引发公众对精神障碍患者救治救助问题的关注。针对部分贫困患者得不到有效救治的现状,国务院办公厅近日转发十部门制订的全国精神卫生工作规划(2015-2020年)提出,要将符合条件的贫困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全部纳入医疗救助。
据统计,截至2014年底,我国已登记在册严重精神障碍患者430万人,其中55%以上为贫困人群,就诊费用成为限制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收治的“拦路虎”。
规划提出,要健全精神障碍患者救治救助保障制度。到2020年,登记在册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率要达到80%以上,精神分裂症治疗率达到80%以上,符合条件的贫困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全部纳入医疗救助,患者肇事肇祸案(事)件特别是命案显著减少,有肇事肇祸行为的患者依法及时得到强制医疗或住院治疗。
为提高精神障碍患者医疗保障水平,规划提出,对于符合条件的贫困精神障碍患者,要按照有关规定,资助其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并对其难以负担的基本医疗费用给予补助。对于无法查明身份患者所发生的急救费用和身份明确但无力缴费患者所拖欠的急救费用,要按照有关规定,先由责任人、工伤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等各类保险,以及医疗救助基金、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等渠道支付;无上述渠道或上述渠道费用有缺口时,由疾病应急救助基金给予补助。
规划还要求,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要研究建立肇事肇祸精神障碍患者收治管理机制,畅通有肇事肇祸行为或危险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收治渠道,设立应急医疗处置“绿色通道”,并明确经费来源及其他保障措施。
责任编辑:崔明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