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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卫生局关于做好夏秋季肠道传染病防治工作的通知

2015-02-02 09:26:53来源:[!--befr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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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县(市、区)卫生局,市属各医疗卫生单位:

  夏秋季是霍乱、菌痢、伤寒和副伤寒等肠道传染病的高发季节,为有效预防急性肠道传染病的发生和流行,防止类似2007年登封市伤寒、副伤寒疫情暴发事件的再次发生,保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现就我市夏秋季肠道传染病防治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责任

  各县(市、区)卫生局要充分提高对霍乱、伤寒和副伤害等急性肠道传染病危害性的认识,按照《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法律法规及相关应急预案要求,逐级明确责任,切实加强领导,确保各项防治措施落实到位。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对驻地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肠道门诊开诊、管理等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责成有关单位采取有效措施,及时进行整改;对不履行职责,玩忽职守,造成不良后果的,要依法追究责任。另一方面,各县(市、区)卫生行政部门要加强与辖区食药局、爱卫办等部门的沟通协作,改善食品卫生、生活饮用水卫生状况,防止食源性疫情暴发。要督促卫生监督机构加强对饮用水卫生监督监测,保障饮用水卫生达标。

  二、及时监测预警,积极防控救治

  各医疗单位要做好肠道门诊工作,严格执行“三固定、六分开”、“逢泻必检,逢疑必报”等有关制度,做好腹泻病人专册登记、筛检、救治和法定传染病疫情的网络直报工作。一旦发现霍乱、伤寒和副伤寒等急性肠道传染病病例,要在第一时间按法定程序报告疫情,同时积极展开病人隔离、救治,切实做到传染病“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要继续加强以霍乱、伤寒副伤寒为重点的肠道传染病的疫情监测工作,定期深入医疗机构开展肠道传染病主动搜索工作,准确把握和分析疾病流行动态,及时科学地进行疫情预测、预警。做好突发疫情的应急准备和药品、试剂、消毒药械等应急物资的储备,保证疫情信息网络和通讯的畅通。同时,要加强对辖区医疗机构夏秋季防病工作的督导检查及技术指导,开展对辖区医疗机构夏秋季防病工作的技术培训;有针对性、有计划地选择外环境、可能受污染的食品等,开展霍乱、伤寒和副伤寒的监测。

  三、强化业务培训,严防医源性感染

  各级医疗卫生单位要加强医疗卫生人员的业务培训工作,全面提高医疗卫生人员对霍乱、伤寒和副伤寒等肠道传染病的诊断、鉴别诊断、实验室检测、医疗救治和现场流行病学调查以及对疫情流行趋势的分析、判断能力。医疗单位感染性疾病科、肠道门诊、检验科室要强化消毒灭菌意识,严格防止院内感染和交叉感染。

  四、注重卫生宣传,开展全民健康教育

  各县(市、区)卫生局要采取多种形式,运用广播、电视、报纸、宣传手册等多种宣传形式,对社会公众广泛开展肠道传染病的健康教育活动,普及卫生科普常识,指导市民群众肠道传染病的预防知识,提高市民防病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各医疗卫生单位要设置卫生宣传专栏(黑板),并定期开展卫生防病宣传,使广大群众提高自我保护意识,养成良好的饮食和卫生习惯。

  二〇一二年八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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