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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2015年社区卫生和妇幼保健工作要点

2015-03-19 10:55:21来源:[!--befr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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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妇幼保健工作

(一)深入贯彻落实母婴保健相关法律法规。

进一步规范母婴保健技术服务,加强母婴保健监督执法及专项技术服务监管,强化“母婴三证”管理及培训,做好《出生医学证明》发放和信息管理。

(二)加强妇幼卫生体系建设。

加强基层医疗保健机构产科建设,进一步提高产科服务质量和孕产妇卫生保健水平。加强各级妇幼保健机构对基层卫生机构相关人员的培训和指导,提高基层妇幼保健人员服务技能,规范孕产妇保健、儿童保健系统管理。

(三)提高妇女儿童保健服务水平。

按照《郑州市妇女儿童发展规划(2011-2020年)》要求,完善妇幼健康服务管理制度和工作规范,加强对基层妇幼卫生工作的指导和管理,做好妇女常见疾病防治、儿童疾病综合管理等工作;开展爱婴医院复核、强化监督管理。继续实施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和农村妇女“两癌”检查项目,为具有郑州市户籍的新生儿免费进行35种遗传代谢病、耳聋基因筛查,为具有郑州市户籍的适龄(35-59岁)妇女免费进行人类乳头状瘤病毒(HPV)DNA检测及宫颈癌、乳腺癌筛查。

(四)提高出生人口素质。

积极推进婚前保健工作,加强婚前医学检查和孕前优生知识宣传,规范检查项目,不断提高婚检率和服务质量;继续实施农村妇女增补叶酸项目;进一步普及新生儿疾病筛查技术服务,规范管理,提高新生儿疾病筛查率和服务质量。

(五)认真实施重大公共卫生及妇幼卫生信息监测项目工作。

继续实施“降消”、盆底功能障碍防治等项目。完善妇幼卫生监测、年报和妇幼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监测体系,逐级开展全员培训,提高妇幼卫生信息的质量和利用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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