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预防接种证规范程序
1、国家规定常住户籍者在孩子出生1个月内,儿童家长要持相关证明(出生证明或户口簿、儿童出生医院开具的首针乙肝疫苗和卡介苗接种单)到居住地就近的社区门诊计划免疫科免费办理接种手续。
2、非本市户籍但在我市居住3个月及以上的6岁以下流动儿童,儿童家长要持相关证明(出生医院开具的首针乙肝疫苗和卡介苗接种转移单或原居住地办理的预防接种证、暂住证)到居住地就近的社区门诊计划免疫科免费办理接种手续,若在原地区已打过预防针,但未打齐全的,应补种齐全各种疫苗。
3、儿童预防接种证是儿童预防接种的凭证、记录和证明, 是儿童入园、入学、参加工作、出国必须提供的有效证明,请家长妥善保管,每次预防接种时,必须携带儿童预防接种证,凭证接种。如接种证丢失,应及时补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