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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卫计委--2015年民生十件实事

2015-03-11 14:24:25来源:[!--befr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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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进一步提高新农合、农民大病保险筹资标准和保障水平。新农合市级和县(市、区)级补助在国家规定和不低于2014年当地实际补助标准的基础上每人每年提高20元,农民大病保险筹资标准由每人每年15元提高至30元。农民大病保险起付线由2万元调整至1.5万元,大病住院补偿封顶线由20万元提高至30万元。

  责任处室:原卫生局农卫处

  2.做好新生儿疾病免费筛查工作。为具有郑州市户籍的新生儿免费进行35种遗传代谢病、耳聋基因筛查,提升新生儿疾病早诊早治能力。

  责任处室:原卫生局妇社处

  3.做好适龄妇女HPV及两癌筛查工作。为具有郑州市户籍的适龄(35—59岁)妇女进行人类乳头状瘤病毒(HPV)DNA检测及宫颈癌、乳腺癌筛查,提升妇女健康水平。

  责任处室:原卫生局妇社处

  配合处室:原人口计生委科技处

  4.全面推进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城乡全覆盖。为全市符合生育政策、计划怀孕的夫妇(包括流动人口)提供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和含叶酸复合营养素增补服务,充分利用地图式定位责任服务管理平台,做好服务对象的早孕和妊娠结局跟踪随访服务,降低出生缺陷发生风险。

  责任处室:原人口计生委出生缺陷预防处

  配合处室:原卫生局妇社处

  5.持续强化卫生计生监督监测信息公示,严厉打击非法行医。充分利用地图式定位责任服务管理平台,持续实施卫生计生监督监测信息公示制度,强化基层卫生计生协管机制,严厉打击非法行医和“两非”行为,进一步优化全市卫生计生诊疗环境。

  责任处室:原卫生局监督处

  配合处室:原人口计生委性别比治理办公室

  6.开展“卫生计生服务居民体验活动”。在全市卫生计生系统开展“卫生计生服务居民体验活动”,医疗单位全年不少于12次、卫生和计生单位全年不少于6次,突出综合和专科医院服务、中医(中西医结合)医院服务、公共卫生计生服务等内容,大力改进服务质量,推动提升卫生计生服务水平,达到共享改革成果、提升服务内涵、倡导健康生活、和谐医患关系目标。

  责任处室:原卫生局办公室

  配合处室:原人口计生委办公室

  7.深化规范完善提升地图式定位责任服务管理平台。根据群众需求,结合卫生计生工作实际,继续深化平台服务项目,在论证提高原有平台科学性、实用性、便民性、系统性的基础上,开发整合提升医院预约挂号服务,手机APP客户端程序,人口信息资源及计划生育服务等模块工作,更好为群众提供便民惠民的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

  责任处室:原卫生局效能办

  配合处室:原卫生局信息中心、办公室、妇社处、农卫处、疾控处、监督处、组宣处、医政处、中医处、行政审批大厅;原人口计生委发展规划处

  8.深入开展“郑州健康大讲堂”活动。将“郑州卫生健康大讲堂”更名为“郑州健康大讲堂”,融合医疗卫生、计划生育和爱国卫生等健康教育内容,深入全市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区、农村、学校等地广泛进行健康知识巡讲,全年不少于3000场健康知识讲座。

  责任处室:原卫生局疾控处

  配合处室:原人口计生委宣传处教育处

  9.开展中医药养生保健“三进”活动。成立市、县两级中医药保健宣传教育巡讲团,采取“进基层、进学校、进机关”的形式,进行中医药养生保健宣传教育巡讲活动;2015年,市级巡讲团开展宣教活动不少于20场,县级巡讲团开展宣教活动不少于50场。

  责任处室:原卫生局中医处

  10.开展“计划生育奖励扶助政策进家庭”活动。制作一批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政策宣传册,随《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申领一起发放。依托计划生育幸福家庭创建活动,做好在重要节日和重大宣传活动中对利益导向政策的集中宣传,进一步提高群众对利益导向政策的知晓率,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责任处室:原人口计生委奖励扶助处

  配合处室:原人口计生委宣传教育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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