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街区喜获“河南省公共场所卫生监督示范区”荣誉称号
近日,河南省卫计委下发《关于公布河南省公共场所卫生监督示范区名单的通知》(豫卫监〔2014〕2号),上街区通过省级考核评估,被命名为“全省公共场所卫生监督示范区”。
近年来,上街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省级公共场所卫生监督示范区创建工作,列入重点,加强领导,全力保障;区卫生局作为主创单位,紧紧围绕创建标准,积极探索,大胆创新,坚持“七制”并举,扎实稳步推进。通过开展创建活动,使我区公共场所卫生监督示范区创建机制健全氛围良好、各项指标落实到位、示范带动效果明显、整体卫生水平显著提高。一是许可准入制。严格卫生许可审批责任,提前介入审查,层层把关审批,确保新增单位全部达标;二是长效监管制。坚持网格化管理机制,实行门店监管全覆盖,责任到人,标准明晰。大力整顿和规范,我区公共场所的卫生指标和工作指标有了很大改善,实现了五统一,公共场所监督覆盖率达到100%;三是排名通报制。实行日巡查、周督查、单月考评、双月排名、定期通报、绩效挂钩,有效地激发了执法人员的使命感和责任感;四是达标升级制。采取百分量化、等级评定、公开授牌、媒体公示、动态管理等形式,调动和激发了经营单位自觉提档升级的积极性和内动力,并起到了典型引路、以点带面的效果;五是协管服务制。在全区建立三个卫生监督协管站,聘任13名名卫生监督协管员,协助开展卫生监督执法工作,从而进一步健全了基层卫生监督网络,实现了卫生监督关口前移;六是量化公示制。全区近四百家公共场所全部实行量化评级管理,评级、监测信息等进行公示,确保公共场所量化管理工作的科学性、准确性。对已获得卫生许可的经营单位,建立监管档案、量化评价打分、确定信誉等级、公开信誉标示。对达不到等级的,责令限期整改;七是检验监测制。加大了对公共场所门店的卫生检验监测力度,及时在新闻媒体上公示相关结果,使消费者了解公共场所各行业卫生状况,让消费者真正做到明白消费、安全消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