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生医学证明》新生儿及其父母信息如何填写?

2020-12-14 09:36:56

(1)新生儿信息。

①新生儿父母一方或双方为外籍的,“新生儿姓名”栏可填写中文或英文。

②在具有助产技术服务资质的医疗保健机构内出生的,“医疗机构名称”栏填写该机构名称,其他情形填写“∕”。

(2)新生儿父母信息。

①一方或双方为外籍人士的,其姓名可填写中文或英文,其他信息填写中文。

②“年龄”栏填写新生儿出生时其父母的年龄。 

③新生儿父亲或母亲为香港、澳门特区和台湾地区居民的,在“国籍”栏分别填写“中国(香港)”、“中国(澳门)”和“中国(台湾)”。

④未提供民族信息的,“民族”栏可填写“/”。

⑤“住址”栏填写其有效身份证件地址或现住址。

⑥“有效身份证件号码”栏按照其提供的居民身份证、护照、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居民户口簿的号码填写。

⑦未提供新生儿父亲信息的,新生儿母亲应当提供本人签字的书面声明,签发机构可在《出生医学证明》上父亲信息的相应栏目处填写“/”。

⑧对于新生儿母亲有效身份证件原件与住院分娩登记的产妇姓名等相关信息不一致的,领证人应当提供户口登记机关的相关证明,必要时应当提供法定鉴定机构有关亲子鉴定的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