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说法
晒账本方可消除“借会聚财”嫌疑
广东省律师协会医疗法律专业委员会主任宋儒亮分析指出,如果依据学会与药企达成的合法协议,药企赞助的会议需制作专家通讯录进行内部交流,药企的赞助费部分体现在通讯录制作支出上,则无可厚非。若把含个人信息的通讯录作为商品进行交易,轻者可能是民事赔偿,严重的则涉嫌触犯刑法。
国际通行的是财政不支持学术活动,因此从现阶段看,想要进行学术交流,离不开企业赞助。然而如果学术会议异化为药企“展台”、公司“广告”载体,个中哪些环节违规、哪些合理,就很难厘清。而且,作为一个学术性、公益性、非营利性法人社团,中华医学会利用“广告展位、医生通讯录和注册信息等作为回报”获取医药企业赞助的做法,被称为“灰色生意经”,受到广泛质疑。
“一些医药企业通过送钱的方式影响医学会,医学会利用准公共机构的权力影响医院和医生,建立了一个完整的链条。”同济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刘春彦说,巨额费用不仅加重了公司负担,也可能直接间接拉高药价。
即使目前尚无法律限制能不能接受赞助,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廉政研究院院长乔新生认为,在拿到赞助费时,不能损害公众利益,透明是最好的选择。“焦点并非是否可以收企业赞助费,而是如何收、如何用,能否经得起审计。”
专家认为,一方面明确标准,什么钱该收、能收多少;另一方面晒出账本,总共收了多少钱,用在了哪里。只有这样,方能消除“借会聚财”的嫌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