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南京市天山路上一位年过九旬的张老先生过世后,他的家人发现,老人生前在两家保健品公司推销下,买了十余万元的保健品,过世后还留有91771元的保健品寄存单。张老先生的儿媳称,这些保健品老人要再吃十多年才能吃完。老人的家人向保健品公司讨回62000余元。(4月26日《扬子晚报》)
“人这一生最痛苦的是什么?是人活着,钱却没了”; “是人死了,钱却没有花掉”。两样的痛苦,在南京这位老人身上,都体现得淋漓尽致,活着的时候,钱被保健品“骗”去了;死了,保健品却还没有吃完。
工商部门说,你情我愿的买卖,没有办法界定是否违规,但提醒老人们要理性消费,家人也应该及时注意到老人的购买行为。至于推销的过程中,有没有夸大功效,有没有死缠烂磨,有没有强制销售,虽然也可能找到证人证言,但毕竟去世的老人不会开口说话,工商也只能批批而已了。但笔者想,面对着如此巨额没吃完的保健品,老人走的时候,未必是安详的、平静的。
老人在世的时候,能有如此巨款购买保健品,如果这些钱都来自孩子们的孝敬,那是应该表扬一下孩子们的。但是,直到老人去世之后,孩子们若才知道剩下这么多的保健品,至少说明老人和孩子们的交流很不充分,孩子们确实需要好好检讨一番。如何从精神上照顾老人,这是一个全世界的难题。我国老年社会工作刚刚起步,空白地带太多,而这却是不能忽视的社会问题。
南京老人留下“9万元保健品遗产”,不仅是老人和他家人的尴尬,也是社会的尴尬。在养老社会化的趋势下,老年社会工作亟须加强,不能将类似的责任全推给家人。那种夸大功能的虚假宣传,那些打着关爱老人幌子行推销之实的开会、讲座、旅游、免费试用等手段,也应该得到明确规制,不能让工商“没有办法界定是否违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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