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调高工伤津贴 最少可获赔四十余万
2012-05-14 09:18:49   来源:大河报

核心提示:河南伤残津贴等工伤待遇今年将进一步提高。昨天,省人社厅工伤保险处处长栗新刚透露:“我们5月份的一项工作,就是制订上调计划。”

 

  河南伤残津贴等工伤待遇今年将进一步提高。昨天,省人社厅工伤保险处处长栗新刚透露:“我们5月份的一项工作,就是制订上调计划。”

  此外,2012年,全省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已由上年度的38.218万元,增加到今年的43.62万元。

  一次性工亡补助增加5万余元

  昨天上午,省人社厅、郑州市人社局在郑州市绿城广场举办《工伤保险条例》集中宣传活动。

  “今年,如果某企业因工死亡一名员工,光一次性工亡补助就需要43.62万元。”郑州市人社局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如果企业为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这个钱就将由工伤保险基金来支付。在2011年,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38.218万元,今年与去年相比,增加了5万余元。

  当然,工亡职工还有丧葬补助金及供养亲属抚恤金等长期待遇,“算下来,对工亡职工的赔偿高的将超过百万元。”对职工来说,工伤保险不用个人缴纳一分钱,费用全部由企业来缴纳。

  伤残津贴等将再提高

  因工死亡的补助提高了,那么,因工受伤者的补助今年会不会提高呢?“伤残津贴等工伤待遇今年将进一步提高。”省人社厅工伤保险处处长栗新刚告诉“我们5月份的一项工作,就是制订上调计划。这次上调将是全面的上调。”

  目前,我省享受工伤待遇人员的伤残津贴,每人每月都不低于1200元。这个标准比我省现行的最低工资标准最高档多出120元。“调整伤残津贴,这个最低保障线应该不会动。”

  “工伤保险基层服务平台还将向社区延伸,将来职工在社区内就能享受到工伤认定等服务,领取工伤待遇也有望在社区内实现。”栗新刚称。

  维护公共利益受伤,可视同工伤

  其实,工伤的范围并不仅仅是在岗期间受伤。

  郑州市人社局工作人员介绍,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应视同工伤。比如,郑州某一建筑失火,如果路人张三在救火过程中受伤,并且张三有工作单位,就可以认定为工伤。

  而随着郑州市区交通越来越堵,上下班发生交通事故也越来越常见。那么,上下班途中受伤,算不算工伤呢?工作人员表示,根据新修订的《工伤保险条例》,职工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负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都应认定为工伤。

  温馨提醒

  郑州市本级工伤保险业务咨询电话(区号均为0371):

  工伤认定:67425299,67719628;

  劳动能力鉴定:67180889;

  参保登记缴费:67941054;

  工伤保险待遇:67425431;

  工伤报案(康复):67941042;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投诉举报咨询服务中心:123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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