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谈及的“企业社会责任”与“责任”几无差别,涉及企业的很多问题都被纳入企业社会责任领域,这无形中增加了企业承担社会责任的心理成本。
◆当前,社会责任的缺失现象已不再局限于单个企业,行业性、产业链式、产业集群型的责任缺失情况不断涌现,更大范围、更强力度地冲击着社会的道德底线。
◆承担社会责任与企业的商业模式从来都不是矛盾和对立的,关键是有没有找到两者的结合点和平衡点。
企业社会责任研究现状
企业社会责任(Corporate Social Responsibility,CSR)最早于1924年由美国学者谢尔顿提出,20世纪中后期在西方得到普遍实践。发展至今,国内外学者已围绕其基本内涵、理论基础、责任边界、动力机制等维度进行了卓有成效的理论探索,形成了相对完善的企业社会责任研究体系。
美国次贷危机发生后,全世界对企业社会责任问题再次重新认识,认为企业作为社会公民还应在社会责任方面有更多追求。很多跨国公司已把履行社会责任作为提升其国际竞争力的重要手段。不少欧美国家通过颁布法律、法令等强制手段对企业社会责任行为进行规范。2010年11月,由国际标准化组织(ISO)、全球永续性报告协会(GRI)等权威机构共同制定的社会责任指南标准(ISO26000)正式出台。这是继社会责任标准(SA8000)、可持续性发展报告指南(G3)后又一重磅推出的国际社会责任标准,因其相对完善的内容、规范的标准和可操作性获得了各类组织的响应与采纳。
全球社会责任运动也推动了我国企业社会责任理论研究与企业实践的积极开展。目前,国内众多企业已意识到履行企业社会责任对可持续发展的战略意义与宝贵价值,开始以发布企业社会责任报告或者可持续发展报告的形式向公众传递企业责任实践的决心与行动,并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但总体而言,社会责任在我国企业的实施情况尚不能尽如人意,“地沟油”、“瘦肉精”……形形色色的企业社会责任缺失事件说明,社会责任还未能内化为企业的常态价值观。
重新定位企业社会责任的内涵与边界
内涵与边界的研究是企业社会责任理论研究的基础。一般认为,企业社会责任包括了经济、法律、道德和慈善责任,是企业除创造利润、对股东负责以外应承担的对员工、消费者、社区、环境及政府等利益相关者的所有责任。一直以来,学界都从这些维度研究企业的社会责任边界,公众也习惯从这些维度要求企业履行社会责任。
然而,随着企业社会责任运动的积极开展,企业社会责任的内涵与边界也被进一步泛化扩展,目前谈及的“企业社会责任”与“责任”几无差别,凡是涉及到企业经营管理的任何责任问题基本都被纳入到企业社会责任的领域。这不仅泛化了企业社会责任的边界,模糊了企业社会责任的本质,提升了公众对企业的过高期望值,更使得企业在承担社会责任过程中无所适从、压力倍增,无形中增加了企业承担社会责任的心理成本。这就需要我们对企业社会责任的层次、边界进行深入研究,引导企业对社会责任的正确认识和行为实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