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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代表:应对血荒建立全国统一“血液银行”

时间:2012-03-14 11:05 来源:互联网 作者:秩名 点击:

核心提示:《献血法》自1998年起实施14年来,我国的无偿献血工作有了较快的进展,但不容回避的事实,我国目前的确常常处于“血荒”状况。如何解决日益严重的“血荒”,成了戴敏代表试图求解的题目。

  一项统计数据显示,2006年~2010年间,我国自愿无偿献血人次由675万增加到1180万,年采血量由2295吨增加到3935吨,年供血量以12.6%的速度递增。

  “《献血法》自1998年起实施14年来,我国的无偿献血工作有了较快的进展,无偿献血逐步成为血液供应的主流,无偿献血的人数也迅速增加。”全国人大代表、安徽中医学院药学院院长戴敏表示。

  但是,一个不容回避的事实是:由于各种原因,我国目前的确常常处于“血荒”状况。如何解决日益严重的“血荒”,成了戴敏代表试图求解的题目。

  在调查中,戴敏代表发现,在医疗实践中,由于过度治疗,还大量存在着“安慰血”“营养血”和“人情血”现象。据中南大学湘雅医院在一些省、市数十家综合医院抽查发现,还存在一些临床不合理用血情况。

  另外,艾滋病等一些主要经血液途径传播的疾病,也在威胁着血液质量。临床输血感染艾滋病、丙肝的案例时有发生,造成公众对“献血”的恐慌。而过度依赖政府下达献血计划的模式,也已严重阻碍着无偿献血的健康发展。

  关于政策法律依据,戴敏代表认为,现行《献血法》中已有多处不符合社会现实和民众需求。

  戴敏代表举例说,如献血年龄的确定。很多国家都做过科学的论证,青年男女在青春期以后身体发育比较迅速,身体对铁的需求量也大,所以规定献血年龄的下限不应低于16岁。随着年龄的增长,血红蛋白水平从65岁以后才会逐渐下降。“世界卫生组织对献血年龄的规定是18~65岁,而我国的规定为18~55周岁,其上限明显偏低,应该适当放宽。”

  戴敏代表认为,关于献血量和献血时间间隔的规定也存在不科学地方。科学分析表明:人体平均每公斤体重含血液约70毫升,采血的安全指数是不能超出全身血量的12%。因此,一个体重50公斤的人,一次献血350毫升是合适的。世界各地根据红细胞120天的平均寿命,普遍将献血间隔时间定为3个月。而我国《献血法》规定:“血站对献血者每次采集血液量一般为200毫升,两次采集间隔不少于6个月。”

  另外,一个矛盾日益凸显《献血法》第14条明确规定了“无偿献血者需要临床用血时,免交血液费用”。但目前各省市实际收费或免交标准不统一,致使无偿献血者免费用血服务存在着异地报销困难的问题。“在本地无偿献血的公民或其配偶和直系亲属,如果在外地需要用血时,不但得不到相应的免费用血,却往往还要支付相当于用血量3倍的用血互助金,严重挫伤了无偿献血者的积极性。”戴敏代表说。

  “应依法建立国家验证系统,统一返还用血标准。国家要及时规范无偿献血者返还用血办法,实行全国联网,建立起真正意义上的全国统一的"血液银行",使献血者在异地免费用血享有保障。”戴敏代表建议。

  戴敏代表还建议,对稀有血型者,应该依法建立完善应急求助机制,保证稀有血型者的生命安全,并且要建立完善的血型普查机制,促使血站与医院的稀有血型血源得到更有力的保障。另外,要依法开展无偿献血公益性宣传,强化对青少年的教育,普及无偿献血科学知识,唤醒全体公民的社会公益意识,消除人们对献血的恐惧心理,提高市民的科学素质,壮大志愿无偿献血者的队伍和后备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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